顺应了我国期货市场和行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方向,规定了更加适应国际化要求的期货交易、结算、交割等制度,明确了“引进来”和“走出去”的制度安排和跨境监管合作机制。这既为期货行业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;也提振了境外交易者参与我国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信心。

自成立以来,郑商所一直以开放的姿态积极融入全球市场。目前,已逐渐成长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衍生品枢纽。在长期的交流与合作中,郑商所已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、印度多种商品交易所、新加坡交易所等21家境外期货交易所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,并在备忘录框架下开展了形式丰富的交流合作,探索务实的服务双方期货市场的途径。

2018年12月,PTA期货作为特定品种开始引入境外交易者,标志着郑州期货市场对外开放迈出实质性步伐。经过4年多的稳健运行,市场各方逐渐熟悉并认可特定品种对外开放模式,相关规则制度也经历了实践检验。

今年1月,以实体企业需求为导向,郑商所在菜籽油、菜籽粕、花生期货和期权品种上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。目前已有7个商品期货和期权作为特定品种对境外交易者开放,以便利境内外相关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管理风险。

继特定品种的开放方式之后,2022年郑商所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(QFII)、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(RQFII)开放了PTA、甲醇、白糖等9个商品期货和期权品种,进一步拓宽了境外交易者参与渠道。